产能过剩愈演越烈“减法式”去产能化效果待验证 16Mn无缝管
《2014年中国16Mn无缝钢管需求预测研究报告》显示,预计今年和2014年我国粗钢产量分别为7.8亿吨和8.1亿吨,分别同比增长6.7%和3.8%;另据12月5日德勤发布的《2013中国清洁技术行业调查报告》显示,随着光伏行业外部环境的改善,以及内部扶持政策日渐清晰和稳定,业界对于中国光伏行业回暖预期趋于乐观,中国光伏应用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合金无缝钢管产业扩张。
由此可见,在中国20号精密无缝管经济预期向好的刺激下,尽管中国严重的产能过剩局面还未现根本性改观,但部分工业企业的产能扩张冲动依然存在。这也表明,旨在通过强化行政化手段以压缩过剩产业规模的“减法式”去产能化宏观调控措施将再次面临严峻挑战。
自1996年以来,中央政府先后推出一系列以淘汰落后产能为目标的宏观调控措施。特别是刚过去的几年,我们先是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目录,接着干脆把80%的现有钢铁产能纳入考核“黑白名单”,企图通过划分“谁是好孩子,谁是坏孩子”的严格筛查方式来决定已有钢铁企业的“去留”,今年10月份更是提出“压缩钢铁产能总量8000万吨以上”的具体化目标。
然而,几番调控下来,产能过剩问题好像愈演越烈。中钢协公布的调研数据显示,2006-2012年的7年间累计减少的粗钢产能为7600万吨,但在这期间国内累计新增的粗钢产量产能达到4.4亿吨。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相比已经淘汰掉的产能,近年新增的产能是已淘汰掉产能的近六倍。越亏损越生产,越治理产能越增加,为何中国的去产能之路会陷入如此的怪圈呢?笔者以为,这足以说明以往我们过重依赖行政手段去产能的做法需要好好反思。
“减法式”去产能化的手段无非就是两条:一是严格限制新项目上马;二是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目录。首先,限制新项目上马,是不是也限制了新技术的进入呢?其次,淘汰的标准又是什么呢?一是高能耗或高污染;二是规模小。基于节能减排的第一条淘汰标准尚能理解,而第二条标准就值得商榷了。规模小就不好吗?规模小就该淘汰吗?不管你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而只以规模大小论英雄是不是太简单化了呢?
所以,在“做大GDP、做大政绩”的激励机制下,地方政府对付过剩产能治理的法宝就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管辖下的企业规模做大。一是做国有企业的隐性担保人让企业获得低成本的融资,或者干脆给予这些企业各种形式的财政补贴,帮助企业拓展规模;二是强拉郎配或者直接“国进民退”,让辖区内的企业兼并重组,先把这些企业做到“大而不能倒”再说。政府这样主导的结果就是过剩行业的企业不去琢磨如何产业升级,而是花更多的精力去琢磨如何把规模做大,即使把自己做成了“僵尸企业”也在所不辞,因为只有规模做大了才不会被淘汰,才能先活下来。
如此一来,做“减法”去产能就会有两个大阻碍:一是企业自己不愿意;二是地方政府不愿意。本来去产能是市场自己的事情,是靠优胜劣汰来自主完成的,但是中间插入一个地方政府就演化成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问题,就增加了去产能化的不确定性。国际经验也表明,对过剩产能的行政性压缩,一般并不会取得实质性效果,调整产能过剩或不足的最根本最有效手段还是市场力量,那就是通过优胜劣汰,通过企业自愿基础上的重组兼并,让有竞争力的新企业“进得来”,同时让落后的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出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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